丝路新观察塔什干3月25日电 当地时间3月23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缴纳行政罚款时为民众创造更多便利并消除该领域腐败因素的措施》法令,简化了行政违法行为自愿缴纳罚款的制度。新的缴纳制度将从2023年5月1日起生效。
如果按时缴纳罚款,将对乌公民给予折扣。如果违法人员在15天内自愿支付50%的罚款或在30天内自愿支付70%的罚款,他们将免于支付剩余金额的罚款。
此项新规不仅适用于交通违章行为的罚款,还适用于法院判决的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
该国现行规定,如果在送达后15天内缴纳70%的罚款,则可免除违法人员剩余金额的罚款。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