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国新宪法全民公投在即,专家谈死刑问题

发布时间: 1681819968546 来源:卫星网、repost.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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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4月18日电  据“卫星网”17日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将于4月30日就新宪法举行全民公投。

公投之前或当天年满18周岁的所有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均可投票。投票将在密闭投票间进行,投票箱也将被密封,每人将获得一张表决票。票中只有一个问题:“你是否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

身处国外的公民应在公投前15天向乌兹别克斯坦驻外外交机构或其他代表处设立的区公投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此外,可通过外交部网站referendum2023.mfa.uz以电子方式提交提前投票申请。

有关公投程序的更多细节,请见下图:

新闻多一点:

乌兹别克斯坦新《宪法》草案第25条规定:“生命权是每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企图侵害别人的生命是最严重的罪行。乌兹别克斯坦禁止死刑。”

乌法律哲学博士阿伊努拉·萨贝尔巴耶娃说,该禁令自2008年以来一直有效。它在宪法中的地位证明并承认,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乌将永远不会再恢复死刑。

她说:“直到今天,关于是否需要恢复死刑仍存在争议。尤其是在残忍且轰动全国的犯罪案件发生后尤为强烈,主张恢复死刑的人的论点是犯罪分子应得到应得的报应,换句话说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则。一个存在‘Талион’原则(以牙还牙处罚)的国家,绝不可能被称为民主和法制国家。”

萨贝尔巴耶娃指出,不完善的司法体系中一个差错就有可能使一个人失去生命。如果法院将来作出无罪判决,被错误指控的人也无法再回来。人们做出这样的决定,不符合人类的标准。

世界上已有170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或暂停执行死刑。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可以确保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家都会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权,绝不会根据血腥复仇的原则来伸张正义。

她说:“人的生命是最高价值,将这一真理写入我国宪法将进一步增强我们在民主改革道路上坚定不移的信心。”

拟议的法规有助于加强乌兹别克斯坦的人权保护,并严格限制任何将此类刑罚重新纳入法律实践的举措。

编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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