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1月13日电 据“报纸网”11日消息,今年夏天,在俄罗斯打工的19岁乌兹别克斯坦男子И.Д.在一段关于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家庭的视频下发表了侮辱性评论。之后,在熟人的建议下,И.Д.删除了他的评论。
一段时间后,他得知国内对他进行了立案调查,遂于8月24日自愿返回了乌兹别克斯坦。
根据撒马尔罕州卡塔库尔干区法院日前判决结果,И.Д.被认定犯有乌兹别克斯坦《刑法》第158条第3部分(公开侮辱或诽谤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所列罪行。
在审判过程中,И.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忏悔,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他表示从未对总统推行的政策感到不满。
法院考虑到И.Д.的悔意,最终判处他两年零六个月监禁。
法院还下令封锁dilshod_oke9377的Instagram页面,此项工作由数字技术部完成。
“报纸网”记者研究了10个有关此条款的法院判决,其中被告都被判处限制自由。因此,这是几个月来法院首次就侮辱总统做出监禁判决。
据悉,2021年3月,该国对《刑法》进行了补充,规定了利用电信网络或互联网公开侮辱或诽谤总统的责任。
编译:周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