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1月26日电 据“中亚新闻网”报道,12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提高对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罚款金额。
罚款金额的提高是由于基础计算值的增加。基础计算值将从现在的33万苏姆(约合人民币192元,下同)上调至34万苏姆(约198元)。如此一来,根据新规,对各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罚款如下:
1、未系安全带——17万苏姆(约99元);
2、违反技术检查规定,没有急救箱——17万苏姆(约99元);
3、无必要证件驾驶——34万苏姆(约198元);
4、无保险——34万苏姆(约198元);
5、闯红灯——68万苏姆(约396元);
6、停车不当——68万苏姆(约396元);
7、开车时使用手机——102万苏姆(约594元);
8、无牌驾驶——170万苏姆(约989元);
9、超速20公里/小时——34万苏姆(约198元);
10、超速20-40公里/小时——170万苏姆(约989元);
11、超速超过40公里/小时——306万苏姆(约1781元);
12、在对向车道上行驶——340万苏姆(约1978元);
13、醉酒驾驶——850万苏姆(约4946元),吊销驾照3年;
14、未经相应授权为车窗着色——850万苏姆(约4946元)。
以上罚款金额的变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11月26日汇率1元人民币=1718.56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