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大幅提高砍伐树木的罚款额

发布时间: 1709725821755 来源:乌兹别克斯坦报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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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塔什干3月6日电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2月29日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行政责任法典》修正案,该修正案将砍伐树木的罚款提高了5倍。新法案规定,每砍伐一棵树,就要保证种植100棵树,并对法人实体处以高达1.02亿苏姆(约合人民币58000元)的单项罚款。此前,米尔济约耶夫以罚款额过低为由否决了该法案(上一版本)。

此次通过的法律文件大幅提高了砍伐树木的罚款额度,规定了在砍伐树木的原地植树的责任,并对法人实体处以罚款(此前只对个人和公职人员罚款)。

根据修正后的《行政责任法典》第79条,对非法砍伐、铲除、损害、毁坏或移栽树木(包括灌木、其他植物和树苗)行为的罚款将平均增加5倍:对公民——从170万至340万苏姆增加到85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4884元)至170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9768元),对公职人员——从340万至510万苏姆增加到170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9768元)至255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14652元)。

对于在实施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屡次实施同样违法行为的公民,罚款额增加到1700-250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14364元);对于公职人员,罚款额增加到2550-340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19536元),并没收违法行为工具或直接对象。此外,处罚还包括行政拘留15天。

修正案还规定,(相关单位)制定的项目文件导致了珍贵树木和灌木被砍伐、拔根、损害或毁坏的,要承担行政责任,罚款形式为510万至85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4884元)。

乌兹别克斯坦《植物保护和利用法》也进行了修订,规定每砍伐一棵树,必须种植100棵树和灌木,并养护三年。

对于非法砍伐珍贵树木和灌木的法人,将处3400万至1.02亿苏姆(约合人民币58000元)的罚款。由乌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对涉事法人实体处以经济处罚。如果违法者不认罪,也不支付生态部规定的罚款,则案件将移交法院。

关于破坏铁路沿线防护林的情况不在此规定范围内,依照原先法规版本,对此情况规定的罚款额相对较低——不超过68万苏姆(约合人民币390元)。

去年8月,米尔济约耶夫以罚款过低为由,否决了由议会通过并经参议院批准的关于对非法砍伐树木行为处罚的法案。

编译:杨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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