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6月5日电 作为道路交通改革的一部分,近日,乌兹别克斯坦战略改革署提出一项新举措,允许年满16周岁但未获得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时速不超过50公里的摩托车。
根据乌现行立法,该国驾驶执照分为“A”、“B”、“C”、“D”、“BE”、“CE”和“DE”类。
A:适用于摩托车。
B:适用于最大质量为3500千克或8座以下车辆。
C:适用于重量超过3500千克的机动车辆。
D:适用于9座(含驾驶座)以上载客汽车。
BE:适用于与挂车相连的“B”类车辆,挂车最大质量超过750千克,且超过车辆空载质量。
CE:适用于与最大质量超过750千克的拖车相连的“C”类车辆。
DE:适用于与最大质量超过750千克的拖车相连的“D”类车辆,铰接式公共汽车。
根据拟议的文件,将引入以下驾驶执照子类别:
A1:用于驾驶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踏板摩托车,年满16周岁即可申领;申领“A”类(高速摩托车)驾照需年满18周岁。
B1:适用于三轮车和四轮摩托车。
C1:适用于质量在3500至7500千克之间的车辆。
D1:适用于载客量为9-16人的客运车辆。
这些变化旨在简化驾驶员培训过程,缩短培训时间,细化年龄要求。类似做法已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越南等国实施。
在研究了美国、日本、韩国和哈萨克斯坦等国的经验之后,研制人员还建议给予公民独立准备“A”、“A1”、“B”、“B1”驾照考试的机会。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