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月20日电 据“详实网”报道,近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法律,规定非法饲养野生动物的责任,禁止圈养或在人工创造的栖息地饲养野生动物。
现在,此类行为将被处以基础计算值5倍以上10倍以下(187万-375万苏姆,约1057-2120元)罚款并没收动物。
如果因饲养野生动物对人类健康或法人/个人财产造成损坏,将被处以基础计算值30倍以上50倍以下(1125万苏姆至1875万苏姆,约6359-10598元)罚款并没收动物。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1月20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769.27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