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提高对违反宠物饲养规定行为的处罚额度

发布时间: 1737551550147 来源:详实网

分享到:

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月22日电  “详实网”报道,近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行政责任法》修正案,提高对违反宠物饲养规定行为的处罚额度。

现在,违反城市、居民区宠物饲养规定,负责人员未能采取措施捕捉和饲养流浪动物将被处以:

公民——基础计算值3至5倍罚款(之前为基础计算值0.1至0.5倍罚款);

负责人员——基础计算值5至10倍罚款(之前为基础计算值0.5至1倍罚款)。

如因违法行为对法人和个人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将被处以:

公民——基础计算值10至15倍罚款(之前为基础计算值0.5至1倍罚款);

负责人员——基础计算值15至30倍罚款(之前为基础计算值1至2倍罚款)。

据悉,乌宠物饲养规定于2011年获得批准。其中指出,狗主人必须对其宠物进行登记并接种疫苗;多层建筑公寓内不得饲养超过1只狗和1只猫,同时需要征得邻居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私宅房主需将狗拴好,且只能在有栅栏的地方遛狗。注:乌基础计算值为37.5万苏姆,约合人民币210元。

编译:周洁

网友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
显示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