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2月25日电 2月25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道路交通安全局副局长埃拉利·博佐罗夫在新闻发布会中详细介绍了会被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乌兹别克斯坦将实行交通违章记分制
据他介绍,违反《行政责任法》以下条款将被扣分:
第125条——违反车辆运输规则;
第126条——违规贴膜;
第127条——违反车辆声、光等设备使用规定;
第128-3条——超速;
第128-4条——在红灯或交警出示禁行手势的情况下进入停止线并通行;
第128-5条——驶入对向车道造成干扰或紧急情况;
第128-6条——违反停车/泊车规定;
第128-8条——违反载客规定;
第128-9条——违反超车规则;
第129条——车队违规行驶,妨碍交通秩序;
第130条——违反铁路道口通行规则;
第137条——肇事逃逸。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12个月,满分12分;1年后计分自动清零,分数重置。
据悉,乌计划对闯红灯扣2分,超速扣0.5至2分,违规贴膜扣1至2分。
扣分情况将在E-jarimaball系统中记录。当驾驶员累计扣分达到8分时,会收到短信提醒;扣分超过12分时,会再次收到通知。
此项制度将在乌相关政府决议草案获得批准后生效。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