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7月11日电 7月10日,乌兹别克斯坦出台公民、无国籍人士及外国公民居留登记新规。
该文件批准了在居住地和旅行逗留地登记的新程序,具体如下:
私有住房:由提供住所的房产所有者或房屋实际管理人负责登记住户信息;
酒店及其他住宿场所:由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入住人员信息(通过E-mehmon系统进行);
境外回国公民:长期居留海外的乌公民,入境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地或暂住地登记。
乌公民登记办理渠道:
内务部移民与公民事务管理局;
国家公共服务中心;
交互式公共服务统一门户网站my.gov.uz。
此外,登记时需满足最低居住面积要求,普通居民:人均不小于16平方米;使用轮椅的残疾人:人均不小于23平方米。
重要提醒
根据乌方规定,外国公民在乌停留时间累计超过3天应办理居留登记(从入境后第二天起计算,乌法定节日和周日不计算在内),登记凭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出境查验。
如在宾馆等住宿场所下榻且该场所已在乌内务部注册,住宿场所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留登记;下榻多个住宿场所应分别进行居留登记;如在其它住所居留或就医住院,也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留登记。
居留登记,俗称“小白条”,不同于签证,尽管目前中乌已实施互免签证制度,但中国公民在乌期间仍需办理居留登记。如未能及时办理居留登记,出境时将面临行政处罚,且多次或严重违反规定的将被驱逐出境。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