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8月2日电 据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司法部新闻中心消息,7月31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行政责任法》修正案,加大对拒不服从执法人员合法要求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新规,拒绝服从内务部及国民警卫队合法要求的罚款从原1-12倍基础计算值(41.2万至494.4万苏姆,约合人民币233至2798元)增至5-12倍基础计算值(206万至494.4万苏姆,约1166至2798元),即最低罚金上调4倍。
初次处罚后一年内再犯者,罚款从12-15倍基础计算值(494.4万至618万苏姆,约2798元至3497元)升至12-30倍基础计算值(494.4万至1236万苏姆,约2798元至6994元)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即最高罚金增加1倍。
上文所述,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包括:制止违法行为、核查证件、拦停车辆、协助受害者等。
需要指出的是,拒绝其他维护公共秩序的授权人员合法要求,等同于违抗执法人员。
此前,乌参议院讨论该法案时提到,近年来乌抗拒执法案件数量有所增加,2021年为56474起,2022年88401起,2023年88988起,2024年有所下降,为85278起。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8月2日网络汇率1元人民币兑1767.27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