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在乌驾驶轻便摩托车和踏板摩托车需完成车辆登记并持有驾照

发布时间: 1758198660767 来源:每日乌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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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塔什干9月18日电  据“每日乌兹新闻网”报道,近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道路交通安全局发布提醒,2025年10月1日起,乌轻便摩托车和踏板摩托车需先行完成车辆登记,且驾驶员需持有A类驾照方可上路行驶。

根据2025年4月12日乌政府第224号决议,轻便摩托车和踏板摩托车强制性国家登记期限延长至9月30日。

乌道路交通安全局强调,自10月1日起,未登记注册且未持有相应驾照者将禁止驾驶此类车辆。请提前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并严格遵守现行法规要求。

据悉,根据乌政府法令,2024年7月起,该国已对轻便摩托车和踏板摩托车实施强制性登记制度。2024年12月26日起,各车管所已开始发放相应车牌。

编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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