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9月23日电 据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官方统计,2025年上半年,该国共有34人因虐待动物被追究责任,其中32人被罚款,2人被拘留。2020至2024年期间,在乌因虐待动物被追究责任的人数达397人。
乌《行政责任法》第111条规定,虐待动物,即出于私利或其他卑劣动机折磨动物或使其遭受痛苦的行为,将被处以基础计算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23.6万苏姆至206万苏姆,约合人民币717元至1195.6元,单位下同)。
若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或在未成年人面前实施违法行为,或导致动物死亡/伤残的,处基础计算值5倍以上、10倍以下(206万苏姆至412万苏姆,约1195.6元至2391元)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十一将至,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读者,如您有赴乌旅游计划,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爱护动物,人人有责!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9月23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722.98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