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0月6日电 据ipaknews.uz网站10月6日报道,近期,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不少公民对个人自用手机入境时缴纳关税的问题产生诸多疑问。
因此,乌海关委员会以iPhone17为例,明确了进口非商业用途手机时缴纳关税的流程。
该委员会指出,根据2025年4月19日内阁会议第244号决议,自然人自用商品免税限额如下:>>>事关手机!入境乌兹别克斯坦请注意!
乘飞机入境——1000美元;
铁路及水路入境——500美元;
汽车/步行口岸入境——300美元。
若移动设备的海关价值超过规定限额,则对超额部分征收30%的统一关税。例如,若乘飞机入境,1100美元的手机需对100美元差额征收30%的关税,即30美元。
此外,根据2025年1月31日内阁第55号决议,办理报关手续时需缴纳海关清关费,金额为基础计算值的25%(10.3万苏姆/8.6美元)。
设备的关税价值依据提供的收据、票据或其他商业文件确定。若无相关文件或文件真实性存疑,海关将通过电子数据库及其他来源(包括制造商官网、价格表和产品目录)自主确定价值。
乌海关委员会以公民关注度较高的机型iPhone17举例说明,若设备进口时未附证明文件,其价值将依据公民出发国苹果官网标注的价格确定。
该委员会强调,设备价值取决于购买地价格,海关将据此调整计税标准。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