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立法严打偷拍,违者重罚!

发布时间: 1760016704208 来源:repost.uz、报纸网

分享到:

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0月9日电  当地时间10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最高会议立法院通过关于加强公民肖像权保护的法案,并提交参议院审议。

该文件规定,拍摄和使用个人肖像必须获得本人同意。同时,法案界定了允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和使用肖像的情形,并规定了在进行视频监控时保护隐私的要求。

法案特别强调,16岁以下未成年人影像的拍摄和使用必须征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对于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要求必须设置醒目且易于理解的警示标识。此外,法案明确禁止在更衣室、卫生间等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

乌议员指出,该法案条款旨在进一步巩固宪法赋予公民的隐私权,并保障个人肖像权等权益。

据悉,乌现行《行政责任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非法收集或传播涉及个人隐私及家庭秘密的信息将受到处罚。现建议新增条款:对使用隐蔽技术手段(如偷拍设备或窃听器)获取上述信息的行为,处以基础计算值10倍以上40倍以下(412万苏姆-1648万苏姆,约合人民币2430元-9719元)的罚款,并没收相关设备。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10月9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695.61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

网友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
显示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