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1月3日电 据“乌兹新闻网”报道,近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参议院举行第11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规范人工智能使用的法案。
该文件对包括乌《信息化法》在内的系列法规进行了修订,正式确立了“人工智能”的官方定义,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了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主要政策方向以及授权机构的职权范围,并规定了创建信息资源和运行信息系统时应用人工智能的通用规则,以及保障个人数据安全的相关规范。
此前有报道称,乌公民和组织若利用人工智能非法处理或传播个人数据,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处以基础计算值50倍以上100倍罚款(约合人民币12206元-24411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没收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和设备。
新规要求使用人工智能创建的信息资源必须进行强制标识。规定此类资源和系统不得侵犯人权、生命、健康、自由、荣誉、尊严及其他不可剥夺的权利。
同时规定,在作出涉及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决策时,不得仅依据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和系统结论。
乌参议员认为,新法规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提高了数据保护水平,增强了社会对数字服务的信任。
该法案已乌获参议院批准,待乌总统签署后方可生效。
此外,在同一会议上,乌参议院批准关于调整轻微违章行为处罚措施的法案。
根据该文件,若驾驶员首次发生轻微违章行为,交警可仅给予口头警告,同时说明此类行为的后果。
此外,法案明确了由摄像头抓拍的违规行为清单,并规定了处罚实施期限——自违规记录之日起不超过一个月。
乌参议员认为,上述调整将有助于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违章,并增强公民对政府机关的信任。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11月3日1元人民币兑1687.74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