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将扩大非现金支付范围,明年起这些交易仅接受非现金支付

发布时间: 1765455043963 来源:ipaknews.uz、报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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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2月11日电  据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司法部新闻中心消息,根据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12月10日签署的《关于扩大非现金支付范围和减少影子经济占比的补充措施》法令,2026年4月1日起,乌将开始实施新支付规则,部分交易将仅接受非现金形式支付。

明年4月1日起,以下类别的支付将仅通过银行卡或电子支付系统进行:

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

水、电、气费支付;

烟酒购买;

加油站销售油气产品及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价值超过250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14691元)的商品及服务;

房地产和M、N、O、G类(车龄10年以下)机动车辆的买卖。

该法令还确定了到2030年的两个关键目标指标:

将非正规经济占GDP的比例降低23%;

将居民在贸易和服务领域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比例提高至75%。

此前,乌税务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穆宾·米尔扎耶夫表示,建议房地产和机动车交易仅采用无现金方式进行,且不收取手续费。

最初,乌计划将强制非现金支付限额设定为300倍基础计算值(1.236亿苏姆,约72632元),但最终门槛确定为2500万苏姆。

根据总统令,乌将采取措施推出通用二维码。2026年1月1日起,在乌从事贸易或服务行业的法人实体将通过银行生成的通用二维码接收电子支付。2026年7月1日起,所有贸易和服务机构都须接受二维码支付,未提供二维码将被视为违反贸易规则。

乌央行此前宣布,将于12月试行通用支付二维码,取代不同支付应用的独立二维码。去年通过二维码完成的支付额增长近31%,交易笔数增长1.3倍。 

央行指出,二维码支付的优势在于无需安装POS终端,从而降低企业成本。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12月11日1元人民币兑1701.74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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