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注意!乌兹别克斯坦将重罚“野泳”

发布时间: 1767701759953 来源:乌兹别克斯坦新观察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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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塔什干1月6日电  据“详实网”1月5日报道,为遏制水上安全事故频发态势,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正酝酿出台专项处罚措施。目前,一项旨在加强水域安全管理的法律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拟对在禁止区域游泳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

根据草案内容,乌《行政责任法》将新增第204-2条(违反水域安全规定)。凡在该国水域范围内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均属违法,包括在有明确禁止标识的区域游泳。

针对个人初犯者,将处以1倍基准计算值的罚款(目前为41.2万苏姆,约合人民币240.8元,单位下同);若再次违反,罚款额度将升至3倍基准计算值(123.6万苏姆/约722.5元)。对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公职人员,处罚更为严厉——最高可处5倍基准计算值罚款(206万苏姆/约1204元)。

该法案的制定源于乌严峻的水域安全形势。统计显示,近年来,该国溺水事故与伤亡人数持续上升,专家指出,这主要源于国家监管缺失与有效问责机制不足。新规有望强化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并提升民众在危险水域活动的自我约束意识。

!小编提醒!

在乌出游期间,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不独自外出游泳,不进入水情不明且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游玩,不私自到禁止游泳的江、河、湖、水库等地野泳,如遇他人溺水应仔细观察事发地周围情况,先报警再谨慎施救,切勿在设有危险警告标语的地段游玩或长时间逗留。平安出行,安心回家。

注:根据乌央行1月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710.84苏姆。

编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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