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烟酒餐饮新规6月1日起生效

发布时间: 1780041289343 来源:repost.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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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塔什干5月28日电  5月26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为小型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法令,为餐饮和零售行业引入简化税收制度。

根据总统令,6月1日起,乌酒店和餐饮场所可接受现金支付酒类和烟草产品。

届时,按一般征税方式经营的餐饮场所,无论非现金支付占比如何,均可获得已缴纳增值税最高40%的返还。目前,咖啡馆和餐厅若要获得40%的增值税返还,必须确保至少60%的收入为非现金形式,否则只能返还20%的税款。

此外,明年起,乌将对对零售酒类许可证及餐饮场所售酒许可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基础计算值的10%,即4.12万苏姆(约合人民币23.3元,单位下同)。

2028年年初之前,通过风险分析系统发现税务风险,若风险金额不超过5亿苏姆(约28.27万元),则不进行税务审计;若不超过1亿苏姆(约5.65万元),则不进行实地检查。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5月28日1元人民币兑1768.87苏姆计算。

 编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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