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6月2日电 据卡巴尔通讯社5月31日报道,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农业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已拟定“关于吉国新鲜杏和桃子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草案。
吉国农业部称,吉国对华出口的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和桃(Prunus persica)必须符合中国的卫生安全标准和植物检疫要求。
此外,中国海关总署将对新鲜杏和桃子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进行审核,并根据检查结果批准注册。
吉国农业部正在通知该国所有从事新鲜杏和桃出口的农业生产者,并邀请他们积极参与。
详细信息请联系:比什凯克市,ул.Киевская,96Б,植物保护和检疫化学司对外植物检疫处,电话:0312620292、0312620842。
编译:冯嘉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