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同心圆比什凯克10月16日电 据卡巴尔通讯社10月16日报道,自2025年1月1日起,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将对未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处以罚款。
据吉国家金融监管局消息,对个人罚款金额为30倍计算指标,相当于3000索姆。
自2023年4月1日起,类似措施已适用于在其他国家注册的机动车车主或驾驶员,包括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在内的法人实体。
对于法人实体,未购买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金额为130倍计算指标,相当于13000索姆。
此规定旨在加强吉道路安全,确保该国所有道路使用者履行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义务。
注:据吉国家银行10月16日汇率1人民币兑12.02索姆。
编译:冯嘉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