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同心圆比什凯克10月23日电 据24.kg网站10月23日报道,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经济和商务部制定了《关于对吉非现金支付领域部分法律进行修改》的法律草案。
据悉,该文件的制定旨在落实吉2023-2027年提高非现金支付和结算比例的国家计划。
消息称:“国家经济的有效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流通状况,而立法监管是货币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之一。根据吉《宪法》第14条第3款,吉国家货币单位为索姆。有必要对吉国家货币的地位进行立法规范,建立货币流通秩序,确定国家货币政策的基础。”
该部门指出,该国房地产、机动车辆、贷款等往往以外币支付。在贷款、分期付款购房体系中,当外币汇率大幅上涨时,公民往往难以偿还债务。
因此,建议加强吉国家货币——索姆的地位,在非现金结算的基础上仅以本国货币进行国内贸易支付。
经济和商务部提醒,索姆是吉法定货币,在该国境内必须按面值接受,吉境内支付以现金和非现金结算方式进行。对于拒收索姆作为支付手段的行为,《违法法典》规定对个人处以30倍计算指标的罚款,对法人处以130倍计算指标的罚款(3000至13000索姆)。
为进一步增加非现金支付和结算的比例,提高货币流通透明度,减少影子经济,该法律草案提议修改部分规范性法案,例如规定可以对以外币出售/购买动产/不动产、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采取部分措施(由国家机关处以罚款)。
注:据吉国家银行10月23日汇率1人民币兑12索姆。
编译:冯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