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8月13日电 据卡巴尔通讯社8月13日报道,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近日签署《关于修改有关国语使用规定的部分宪法法律》。该文件由吉议会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对现行法律中吉尔吉斯语(简称:吉语)掌握要求进行补充规定。
吉国家语言和语言政策委员会主席梅利斯·穆拉塔利耶夫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使多项法律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语言》保持一致。新法规定,该国所有国家和市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吉语,具体水平要求将根据2025年1月内阁决议按职位划分。
主要规定
吉议会议员、政府成员、央行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均需掌握吉语。求职者的吉语水平须通过国家机构“吉尔吉斯测试”(Кыргызтест)机构认证。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吉语规范和拼写规则(审批权下放地方政府)。
司法程序原则上使用吉语(法律允许情况除外)。
幼儿园至高校教育必须使用吉语。
公共场所(餐厅、车站、机场、商场等)至少60%的视听和音乐内容为吉语。
违规处罚
吉《违法行为法典》新增规定,对违反《国家语言法》要求的行为采取措施:
初犯:书面警告并记录;
一年内再犯:责任主体为机构负责人(非具体员工),法人罚款17000索姆(约合人民币1400元)。
穆拉塔利耶夫强调,国语是国家独立和文化认同的基石,该法的目的是为保护和发扬吉语创造条件,而非单纯处罚。
注:吉国家银行8月13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2.15索姆。
编译:冯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