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6月29日电 据卡巴尔通讯社6月27日报道,为保护民众免受烟草制品和尼古丁产品危害,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总统于去年11月22日签署法令,2025年7月1日起,吉将禁止电子烟的进口、销售和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7月起,在吉使用、销售电子烟处罚标准如下:
使用电子烟
个人处以100倍计算指标(1万索姆。约合人民币820元,单位下同)罚款;
法人处以600倍计算指标(6万索姆,约合4922元)罚款。
销售电子烟
个人处以200倍计算指标(2万索姆,约合1641元)罚款;
法人处以650倍计算指标(6.5万索姆,约合5332元)罚款。
此外,对非法进口电子烟设备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进口数量较大,将处以最长1年劳动改造或10-12万索姆(约合8203元-9844元)罚款。如果进口数量巨大或特别巨大,将处以最高20万索姆(约合16407元)罚款或两年监禁。
吉内务部安全局局长卡纳特别克·伊萨科夫在Birinchi电台节目中详细介绍了执法情况。根据该国《违法行为法典》对使用电子烟和普通香烟的行政处罚规定,2024年该部门共查处违规吸烟案件9458起,罚款超2800万索姆(约合230万元)。2025年前5个月案件量已达11470起,罚款超3400万索姆(约合279万元)。
吉卫生部疾病预防司食品安全监督处处长纳兹古丽·阿巴穆斯利莫娃在节目中指出,电子烟常被误认为是吸烟的安全替代品。她强调,不存在所谓的“温和”替代品,所有含尼古丁的产品都有害健康。控烟工作要综合治理,家长和学校也需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校园禁烟教育。
注:据吉国家银行6月29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2.19索姆。
编译:冯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