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3月24日电 据经济学人网站报道,近日,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税务局“税务服务”机构发布关于出售持有不满一年资产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操作指南。
根据相关规定,出售持有不满一年的汽车、公寓或住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计税依据为资产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
免税情形及计算示例
以下情况可免缴税款:通过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与获得的资产,且该亲属持有资产已超过一年。
“税务服务”机构举例说明:若资产以300万索姆购入,数月后以350万索姆出售,则所得为50万索姆,应纳税额为5万索姆(50万索姆的10%)。如有相关证明文件,可扣除修缮或装修费用后计税。
申报与缴纳方式
缴纳税款需正确填写统一纳税申报单中个人所得税相关部分。公民需登录cabinet.salyk.kg网站,进入“电子报表”板块,点击“提交报表”。在“申报表”子项中,填报扣除购置成本后的动产及不动产出售收入。其中:
自然人选择STI-100表格,附件1,第155栏;
个体工商户选择STI-102表格,附件5,第505栏。
完成申报后,可通过在线方式缴纳税款。进入“缴纳税款”板块,选择“税款缴纳”模块。选择“个人所得税统一纳税申报单”后,输入金额并点击“缴纳”。可通过付款码、二维码或银行卡等方式完成支付。每年5月1日前,可在提交统一纳税申报单之前或同时完成税款缴纳。
编译:冯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