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同心圆阿斯塔纳8月13日电 通社8月12日消息,哈萨克斯坦能源部近日发布一项命令,拟对全国电力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新电价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这项新规定,多个能源生产企业的电价将有所上涨。
其中,第一类能源生产企业的电价将从现行的每千瓦时8.05坚戈上涨至8.27坚戈;第二类企业的电价将从7.4坚戈涨至7.98坚戈;第九类企业的电价则将从8.49坚戈上调至9.27坚戈。
第十二类企业电价从6.05坚戈上调至7.87坚戈;第十八类从22.58坚戈上调至28.97坚戈;第二十八类从11.44坚戈上调至11.85坚戈;第三十九类从13.79坚戈上调至15.09坚戈。
此外,其他类别的能源生产企业也将根据调整幅度有所变化。
此次电价调整将影响包括欧亚能源公司、阿斯塔纳能源公司、哈萨克斯坦铝业公司、斯捷普诺戈尔斯克热电厂、以及哈萨克铬业公司等多家能源企业。
能源部在命令中解释,此次电价调整主要是由于电力生产的基本成本增加,这些成本的增加并非能源生产企业所能控制。具体而言,这些成本包括燃料费用(其中也包含运输费用)、燃料价格上涨、员工工资提升以及设备维修成本增加等。
注:根据哈国家银行8月12日汇率,1元人民币约合66.53坚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