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宪法日!拉赫蒙贺词致敬伟大成就

发布时间: 1667739312419 来源:塔“霍瓦尔”国家通讯社、卫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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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新观察杜尚别11月6日电 11月6日是塔吉克斯坦宪法日。当日上午,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通过“霍瓦尔”国家通讯社发表宪法日贺词。

他指出,《宪法》规定了社会和国家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是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和外交政策的基础。基于《宪法》条例,塔成功建立了社会和国家的坚实基础,巩固了和平与安宁、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确保了国家政治和经济的稳步发展、公民的生活条件和自由发展。

拉赫蒙强调,《宪法》是人民和国家最高利益的体现,是可持续的国家制度、保护政治和经济独立、领土完整、法治和政府有序运作的体现。每一位公民都必须将其视为珍贵和神圣的法律规范,并将其作为塔吉克斯坦人民在独立时期的伟大成就而向其致敬。同时,有必要在年轻一代的头脑和意识中灌输对国家象征——国旗、国徽、国歌,以及宪法的尊重。


塔吉克斯坦《宪法》有哪些历史?

据塔议会下院第一副主席瓦坦佐达介绍该国宪法历史:

1990年8月24日的《塔吉克斯坦主权宣言》第19点指出:“本宣言是拟定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新《宪法》和缔结联盟条约的基础。”

根据这一标准,塔吉克斯坦最高苏维埃决定成立由53名成员组成的新《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会编写了由150条法规组成的初版《宪法》,但由于苏联解体,这项工作未能完成。

苏联解体后,塔吉克斯坦最高苏维埃于1992年1月3日批准宪法委员会的组成,该委员会于1992年4月22日提交《宪法》草案供公众讨论。讨论最后期限定于1992年7月1日,但随后发生的内战使相关工作再次搁浅。

在1993年7月举行的最高苏维埃第17次会议上,宪法委员会的组成发生变化,最高苏维埃主席埃莫马利·拉赫蒙成为委员会负责人。

1993年9月,一个由13名成员组成的工作组成立,负责起草新《宪法》,并于1994年4月向宪法委员会提交了两份草案:一份是议会制《宪法》,一份是总统制《宪法》。宪法委员会批准了总统制《宪法》草案,并将其提交公众讨论,之后收到8000多份提议。

全民公决原定于1994年7月举行,而总统选举则根最高苏维埃主席拉赫蒙的提议定于1994年9月25日举行。

为了让公民广泛参与讨论和通过这一决定性文件,9月7日,最高苏维埃举行特别会议,决定将总统选举及全民公决推迟到11月6日举行。

瓦坦佐达强调,1994年11月6日,塔吉克斯坦人民通过全民公决通过共和国《宪法》,为国家的发展翻开了新的篇章。

编译: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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