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杜尚别5月12日电 每年都有许多植物物种因完全消失从《红皮书》中移出,也有许多植物因濒临灭绝被列入《红皮书》。
塔吉克斯坦(简称:塔国)《红皮书》共列出约19种禁止采摘的郁金香,以及鸢尾花、番红花、贝母、阿魏、雪花莲等禁止采摘的植物。
采摘珍稀花卉将面临哪些后果?
在塔国采摘受保护的花卉或植物,必须支付罚款。
根据塔国《行政违法法》第189条,未经授权机构特别许可,采集或毁坏塔国《红皮书》所列植物、毁坏或砍伐植物根茎、采集植物花朵和果实,个人将被处360至720索莫尼(合人民币约238至476元)罚款,官员将被处1080至1440索莫尼(合人民币约714至952元)罚款,法人实体将被处7200至14400索莫尼(合人民币约4760至952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根据《刑法》第233条,破坏《红皮书》所列生物重要栖息地,导致该生物种群死亡,将被处36000至50400索莫尼(合人民币约23800至33320元)罚款,甚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绿化带和公园里的郁金香可以采摘吗?
塔国绿化带和公园里的郁金香没有被列入《红皮书》,大多是种植园里栽培的荷兰郁金香,但也不能随意采摘。
《刑法》第236条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遗迹或其他受国家特别保护的自然区域的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处180至240的小时强制劳动,或处21600至36000索莫尼(合人民币约14280至23800元)罚款,或处两年以下劳改,或四至六个月的拘留。
注:文中汇率按1元人民币兑1.51索莫尼计算。
编译:冯嘉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