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杜尚别7月17日电 据亚洲快讯通讯社7月17日报道,塔吉克斯坦(简称:塔)政府通过决议,批准并签署与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政府关于电力能源领域合作基本原则的协议草案。根据塔司法部法律信息门户网公布的草案,协议内容包括向乌供应罗贡水电站电力。
具体供电量和条款将由塔罗贡水电站股份公司与乌“Узэнергосотиш”公司另行签订购电合同确定。
据悉,罗贡水电站股份公司的计划电价为3.4美分/千瓦时(含零税率增值税)。在协议有效期内,自第二年起每年按基准电价上浮1%,电力通过两国电网运营商协定的跨国输电线输送,主要满足乌电力系统峰时缺电需求。
罗贡水电站建设期间将季节性供电(4月1日至9月30日),电站全面投产后转为全年均衡供电。
协议有效期20年,之后每10年续期一次(终止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
协议自双方完成各自法律程序并通过外交照会方式互相通知后生效。
罗贡水电站建成后将成为中亚最大的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780兆瓦。全部投入使用后,年发电量将达144千瓦时。
计划在发电厂的机房安装六个机组,每个机组的设计发电能力为600兆瓦。目前,罗贡水电站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投入使用,电站最后一个机组计划于2029年启动。
编译:冯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