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杜尚别2月10日电 据亚洲快讯通讯社2月9日报道,塔吉克斯坦(简称:塔)配电网络公司代表乔米·乌马尔佐达表示,根据2025年进行的核查结果,125名电网员工因在居民电力保障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已被解雇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马尔佐达指出:“2025年,执法机构已就电力行业125名员工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相关人员均已被免职。此外,仍有部分案件处于调查阶段,调查结果有待公示。”
与此同时,塔总统下属国家能源监督局公布信息称,去年共有406名供电系统员工因违反用电规定被处罚,罚款总额累计29.3万索莫尼(约合人民币21.7万元)。受罚人员包括配电网络公司375人、输电网络公司12人、塔国家电力公司(Barki Tojik)9人及“帕米尔能源”公司10人。
该部门说明,处罚依据《行政违法法典》第394条与第397条作出,涉及“不遵守能源资源使用规则,以及电力、热力设备、仪器与装置的运行规程”。
此前,该机构代表曾透露,2025年配电网络公司员工累计虚报用电量近3.215亿千瓦时,造成国家财政损失约1.064亿索莫尼(约合7881万人民币)。但该部门未进一步披露涉事员工具体人数及相应惩处情况。
国家能源监督局曾多次通报因窃电行为拘留电网员工或对其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例。例如,今年1月该署通报两起配电公司员工擅自将输电线路从变电站接入私人住宅的事件,涉事两人各被处以2250索莫尼(约合1667元)罚款。
塔对窃电行为的专项整治始于去年,相关法规同步加强了对非法用电与电费逃缴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塔《刑法典》,违反用电规定并逃避电费支付的个人,可被处以2.7万至9万索莫尼(约2万至6.67万元)罚金,或3年至10年有期徒刑。此外,针对窃电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也已相应提高。
注:塔国家银行2月10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换1.35索莫尼。
编译:冯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