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杜尚别2月19日电 据亚洲快讯通讯社近日报道,塔吉克斯坦(简称:塔)已正式立法,对宣传非法狩猎、以及在大众媒体或互联网上发布猎物照片与视频的行为明确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为7.8万索莫尼(约合人民币5.7万元,单位下同),情节严重者可处最高5年监禁。
此前,该国法律并未直接针对“公开宣传猎捕珍稀野生动物”及“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内容”作出明确处罚规定。
2025年12月17日,塔总统拉赫蒙签署刑法修正案,该法案此前已获议会两院一致通过。
根据此次修正,第232条《非法狩猎》条款第2款新增内容:“包括通过大众媒体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开展示的行为”。
依据该条款,在塔宣传狩猎野生动物、或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照片与视频,将面临7.8万至15.6万索莫尼的罚款(约5.7万至11.4万元),或3至5年的监禁。
此外,第232条新增第3款规定,若再次实施第1、2款所指行为——包括非法狩猎、猎捕被完全禁止的鸟类与野生动物,或利用职务之便、结伙狩猎的,将被处以15.6万至23.4万索莫尼罚款(约11.4万至17万元),或4至7年监禁。
除此之外,第232条第1款也得到修订:非法猎捕或杀害雪豹,罚款金额提升至9.36万至14.04万索莫尼(约6.8万至10.2万元);若再次犯案,罚款为15.6万索莫尼(约11.4万元),或处最高8年监禁。此前,猎捕或杀害雪豹的罚款仅为6.24万至9.36万索莫尼(约4.5万至6.8万元),再次违法的最高刑期为5年。
在塔,猎捕野生动物(尤其是《红皮书》收录的珍稀物种)必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特别许可。但仍有部分人员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捕猎,并在网络(包括社交平台)上公开狩猎过程或成果。
雪豹保护再升级,刑罚大幅加重
与此同时,2025年年底,塔议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加大对非法猎捕雪豹行为的惩处力度。
根据新规,非法猎捕、故意杀害雪豹,以及非法获取、持有、转移或出售雪豹,将被处以1200至1800个计算指标的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而在此前的法律中,此类行为仅被处以800至1200个计算单位的罚款、2年以下矫正劳动,或最高3年监禁。
若再次犯案,罚款金额将提升至2000至3000个计算指标(此前为1500至2000个计算指标),或处4至8年监禁(此前为3至5年),并可附加剥夺特定职务或从业资格的处罚,期限最长为5年。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塔国家银行2月19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3728索莫尼计算。
实习编译:白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