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阿什哈巴德12月10日电 据“门户网”报道,近日,土库曼斯坦(简称:土)总统签署关于修订《行政违法法典》的法律,调整未进行车检、驾驶车牌模糊不清车辆的罚款标准,同时加大对无牌驾驶及使用伪造车牌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该文件,驾驶未经正规登记、未进行车检、使用不符合规定样式的车牌或车牌字符无法辨认的车辆,现处1倍基准值(100马纳特/约合28.6美元,单位下同)的罚款。此前,此类行为仅处警告或0.5倍基准值(50马纳特/14.3美元)的罚款。
同时,新法引入了关于重复违规的新责任规定。在进行行政处罚一年内,再次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或未进行车检的车辆,将处2倍基准值(200马纳特/57.1美元)的罚款。
此外,对使用伪造车牌或故意拆除车牌驾驶车辆的行为,处罚力度大幅加强。罚款金额从3至5倍基准值(300至500马纳特/85.7美元至142.9美元)提高到5至8倍基准值(500至800马纳特/142.9美元至228.6美元)。此类行为的驾照吊销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6个月至1年。
驾驶时未携带行驶证或其他相关文件的罚款金额从10马纳特(2.9美元)提高至100马纳特(28.6美元)。
注:根据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官方汇率,1美元兑3.5马纳特。
编译:周洁